为进一步提高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月22日,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以种子标签案例讲解为主题的第六十三期“四个一”业务培训活动,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参会。
业务骨干张鑫根据多雨造成玉米减产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担责的案例进行了讲解,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法律法规,与队员们讲解了具体执法事项。同时为队员们讲解新标签示例、《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支队长郑耀辉指出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及时查处种子违法案件,对于维护正常的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